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教育 政策速递
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学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1    发布人: 上海市普陀业大管理员     阅读:

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学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部署,充分发挥上海开放大学办学系统覆盖全市、类型多元、功能互补的特征,推动办学系统高质量发展,切实把系统优势转化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与城市发展的能力优势,特制定《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学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学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上海开放大学

 

2026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学系统建设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部署,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上海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上海开放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上海开放大学办学系统覆盖全市、类型多元、功能互补的特征,推动办学系统高质量发展,切实把系统优势转化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与城市发展的能力优势,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大学办社会教育为基础理念,以整体性塑造、系统性建构、创新性实践、科学性评价为总体思路,以协同共治、数字赋能、分类指导、开放融合、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以“重服务、强贡献”为导向,实现推动上海开放大学办学系统服务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整体目标。

二、主要目标

引领激励更加有力,强化战略牵引、政策引导、示范带动和分类激励,增强分校特色发展、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支持服务更加精准,健全资源供给、平台支撑、队伍培养、数字赋能和品牌传播机制,提升分校教育教学、社会服务和内涵建设能力;协同治理更加高效,完善总分校协同、部门联动、质量监测、评估反馈和动态改进机制,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能,基本建成支撑有力、治理有效、特色彰显的开放大学办学系统,为建设“功能性、平台型”新型高校和服务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三、任务举措

1.坚持立德树人、培根铸魂,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效。共建共享精品思政课资源库,定期发布思政研究专项课题,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打造彰显工匠精神、双创精神等内容的校本特色课程;共塑具有开大特色的成人思政工作品牌,深耕“开学第一课”“行走的思政课堂”、校园艺术节等活动内涵,提升育人成效;建强思政工作队伍,开展思政工作者队伍培训,实施辅导员工作室培育计划,开展学生社团骨干成长赋能计划,培养学生宣讲队伍,为系统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牵头部门:马院;责任部门:学历部,科研处)

2.坚持精准施策、量稳质升,健全招生机制。建立招生数据驾驶舱,面向所有分校开放使用,赋能分校科学决策,提升招生研判与决策能力;制定并优化年度激励办法,完善分校分类管理与激励机制;支持分校开展订单式培养,围绕企业人才与岗位需求开设定制班、项目班,推进有组织招生;不断拓展“电中-开大”直通车和“中职-大专”“大专-本科”立交桥项目,扩大分校参与面,构建覆盖中职-大专-本科的贯通体系;开展招生宣传专项培训,助力分校找准落点、拓宽思路,提高宣传的个性化、精准度和有效性;优化第二学历学生管理服务流程,推广第二学历招生,扩大第二学历学生占比。(牵头部门:学历部;责任部门:系统办,财务部)

3.坚持特色发展、优化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支持分校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自身办学基础开设专业,建立专业建设协作平台,推动分校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研发、实验实训建设等专业建设全过程;探索完全学分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允许分校增设自开课程,为分校开展定制化服务、专业特色打造提供支撑;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研活动质量,探索实施“全市一堂课+个性化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构建主持教师统筹设计、主讲教师统一讲授、辅导教师协同答疑的课程教学运行机制,推进系统教学资源同享、教学同频、质量同标。(牵头部门:学历部;责任部门:质量中心)

4.坚持标准引领、数据闭环,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优化质量评价标准,依托质量监测平台开展分校办学水平评估,编制“一校一报告”;制定听评课标准,研发听评课智能体,搭建质量数据中台,实现分校招生、教学、考试、评价等质量数据的实时监测、分析与预警;定期编制并发布“系统办学质量白皮书”,遴选和推广示范型分校的先进做法与典型案例。(牵头部门:质量中心;责任部门:学历部)

5.坚持稳健发展、产教融合,优化合作办学协同机制。积极推进与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企、行业协会等合作,探索多元多样合作办学新模式,打造合作示范性项目,扩大合作办学效益;发挥工匠学院和产业学院平台优势,为分校提供学历与非学历师资、课程、培训等支持;协助建设区级工匠学院,提高工匠学院办学质量;全面推广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和生源数据采集平台的应用,形成集项目管理、数据采集、展示分析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办学驾驶舱,形成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征集并发布合作办学优秀案例,促进系统交流学习。(牵头部门:合作办;责任部门:系统办,学历部,质量中心,电中)

6.坚持分层统筹、资源共享,推进非学历培训协同联动。推进总分校协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一批行业和区域急需紧缺的培训项目和考核点,扩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一家一乡”领域紧缺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惠及面广、认可度高的系统特色培训品牌;总分校联合加强上海成人教育学习评价中心建设,发挥分校场地和师资优势,统筹开展各类社会考试和评价研究工作;搭建非学历培训信息协同共享平台,整合全系统非学历培训资源,建成全系统共享的项目库、课程库与师资库,实现资源统筹管理、智能监测与动态匹配。(牵头部门:非学历部)

7.坚持全域联动、服务下沉,增强社区教育系统合力。加强“一网通学”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建设,链接各区优质资源,构建全市一体化终身学习资源矩阵;建设集招生报名、课程缴费、课表查询、活动报名、积分兑换等核心功能为一体的“一网通学”平台,通过培育网络自媒体达人、融媒体矩阵宣传、社区活动推广等举措,提升平台知晓度与用户活跃度;建设“15 分钟学习圈”,加强示范性学习圈培育和典型案例推广,推动学习圈与生活圈相融合,实现全市街镇全覆盖;办好终身学习课程展和老年学习课程展,丰富参与主体,创新形式与内容,扩大课程展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开展“人工智能+”全民通识教育,提升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的数字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牵头部门:学指办、社区部;责任部门:上海老年大学,教育台,信息办)

8.坚持优资拓面、创新发展,推动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加强行业分校教学点建设,统筹整合资源,拓展老年人就近便捷学习场景,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制定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与规范,落实年度开发与推广任务,提升课程建设规范化与优质化水平,体系化推进老年学员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与生活品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遴选优秀兼职教师纳入老年教育师资库,选派优秀教师赴郊区、乡村送教,推进课程资源配送项目,强化优质师资的辐射带动能力;发布研究课题,举办全国性及国际性老年教育研讨活动,深化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动老年教育实践创新。(牵头部门:上海老年大学)

9.坚持互通共育、多维赋能,健全系统教师培养机制。组织动员系统教师积极申报国内访学和产学研践习,将系统教师全部纳入申报范围;持续完善总分校教师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机制,将其作为系统新进教师培养要求;探索建设教师工作室,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围绕青教赛、教创赛等平台,培育和挖掘系统优秀教师,带动系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开展非学历教育、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培训,推动系统教师“三教融通”课程建设与教学能力提升;将系统教师参加“训-研-展-赛”情况纳入培训学时学分管理,支持分校将其作为教师培训考核依据;探索建立总分校教职工联合研学机制,拓宽分校学习交流渠道。(牵头部门:人事处;责任部门:马院,学历部,非学历部,社区部,上海老年大学等)

10.坚持场景牵引、智能增效,推进智能技术赋能系统办

学。搭建全系统教师工作台,部署智能备课、课后辅导、课程优化三类智能体,持续强化教师教学支撑能力与数字资源生成能力;构建学生未来学习空间,上线智能学伴,提供学习路径指引、个性化资源匹配等服务,提升自主学习效能;建设虚拟实验实训空间,提升实训效率;常态化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展研活动,提炼可推广的应用场景与实践模式,形成系统联动、示范引领的智慧办学生态。(牵头部门:信息办)

11.坚持资源汇聚、安全筑基,推进数字化资源安全共享。修订数字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全系统智慧课程、数字化项目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依据;统筹归集各分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全系统资源评选、交流、展示等活动,推进优质资源汇聚共享;完善智慧课程资源建设、应用、管理全流程制度,规范资源开发、审核、上线、更新、应用各环节;出台信息化安全专项管理细则,建立“总校督查、分校自查”双重责任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网站、线上平台合规性监测,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与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分校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信息办、学习资源中心)

12.坚持协作兴研、赋能提质,加强系统分校科研服务。按年度设立“系统分校发展专项课题”,依托分校专业与科研优势,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科研方向和研究项目;强化科研成果激励,将分校教师科研成果、学术专著出版及高层次科研项目纳入总校科研奖励与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分校学术活动资助办法,加大对高质量学术活动的资助,加强系统分校之间的学术联动与共享;探索建立由学术导师、行业导师、领域导师组成的专家库,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培训与项目辅导,助力分校科研队伍能力提升。(牵头部门:科研处;责任部门:人事处)

13.坚持扩大参与、全域互通,赋能终身学习成果融通转换。加强教务信息系统与学分银行平台的对接,指导分校优化学习成果收集、初审工作和学分转换流程,提升学分转换效率;组建分校学分银行联络员队伍,推进分校非学历培训项目、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等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拓展学习成果存入和转换覆盖面;探索建立分校参与权益池建设的激励办法,增强分校学生学习积分兑换的吸引力和获得感。(牵头部门:学分银行)

14.坚持开放融合、内外联动,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立足分校办学特色,建立学校国际交流文化基地,开展“海濡汇”“UIL

研修班”等品牌交流活动,指导分校对接海外院校机构,持续拓展国际交流参与度和覆盖面;依托总校多语言在线学习平台,吸纳分校非遗、传统文化等精品课程资源,搭建线上课程的国际展示共享渠道,助力分校优质教学资源对外推介传播;指导分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国际证书培训、学分互认等项目,推动国际合作服务区域行业发展;鼓励分校师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和联合科研等项目,稳步提升师生涉外交流与科研创新能力;组建分校国际交流联络员队伍,落实“总校专员-分校联络员”常态化国际交流工作网络。(牵头部门:国交处)

15.坚持策划牵引、聚力传播,加强办学品牌塑造。加强宣传

统筹,构建常态化宣传沟通机制,定期举行重点选题策划会,邀请主流媒体对分校相关亮点工作予以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强化总校牵引作用,在学校“报、网、微、号”等媒体平台开设特色专栏,促进互学互鉴;每年举办系统宣传队伍培训,邀请专家对分校宣传骨干进行指导,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和点评。(牵头部门:宣传部)

四、组织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牢社会主

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学校党委对办学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总校党委对办学系统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与顶

层设计,总校各职能处室明确分工、协同支撑。各分校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健全协同共治机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办学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主动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系统分校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办学规范性。进一步发挥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落实系统校长联席会等议事协调机制,健全重大事项会商制度。支持和鼓励区级分校设立校务委员会,加强与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为办学系统建设争取更有利的外部政策

环境和资源支持。

3.加大评优激励。加大对办学系统建设的保障力度,探索建

立总校与分校费用分摊方式的多样化与个性化机制。动态调整系

统分校评优指标,提高评优激励科学性与引导性,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平台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募集资金,支持系统内优秀办学单位、教师和学生的奖励与发展项目,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