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育婴员(高级)
发布时间:2018-03-24 发布人:
非学历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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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队伍,提升其专业化水平,我局委托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计划开设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育婴员(高级)培训班。
该培训班定于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在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524教室举行开班典礼。
具体报名事宜参见附件1。
普陀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